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23:06
我骑摩拖托车在摩托车道内正常行驶,在超车时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了刮碰,电动自行车没有事,而坐我车上的女朋友手臂受轻伤,电动车主不愿私了,报警之后交警经过简单的询问之后就叫我们自行调节,不然就以事实不清把我们的车都扣回去再处理,最后自行调节又不成功,电动车主又一次报警,最后我见交警这样说怕程序麻烦就放弃了处理.赔了电动车主20元钱.
我想问一下,交警的处理方式有没有不当的地方,(交警当时的态度很生硬,有点不接爱他的处理方式就只能叫拖车,没有第二种选择的余地)还有电动车上路和在摩托车道行驶合不合法?如果接受处理我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我算不算过错一方?处理后我要求对方支付我女朋友的医药费行不行呢?处理完后要付拖车费吗?要付多少,(听说拖车费贵得离谱).
我是不是太好讲了,还是太怕麻烦了?

不管怎么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总归机动车车亏.
拖车50~200,扣车费摩托车一天20
你车有牌有照你也有证,的确对方也有责任可以要求赔偿.

认了吧`以后慢点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