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还有15个月到期被单位解除,该如何索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1:58
在单位已工作4年,新签劳动合同还有15个月到期。单位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协议,请问剩下的15个月工资该如何计算?有经济赔偿吗?望资深人帮忙解答。万谢!
公司属于无故解除合同,合同没有其它任何附。只因业务减少,为减开支,想过河拆桥。但合同中没具体约定单方违约赔偿金额?另:为何只能说是补偿呢?按cdl_02回答说“如果公司不肯给予补偿并且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需要赔偿合同中协议的违约金和当月工资而已”.那企业肯定不肯补偿的,因为补偿,劳动者的要求肯定大于这里所说的“赔偿”。?请问是否有法律条文或案例呢?

那得看是什么原因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已经把规章制度作为合同附本的话,那么公司与你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你是什么赔偿都拿不到的.
如果是无故的公司单方面要求与你解除合同,那么你要与公司对话,要求公司给予补偿,看清楚了 这里说的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如果公司给的补偿你很满意,那么就没必要再纠缠下去了.如果公司不肯给予补偿并且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需要赔偿合同中协议的违约金和当月工资而已.不可能赔偿合同约定期限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