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孩子被同学叫去玩水,不幸在一桥下水坑中淹亡,该起诉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07:36
大桥沿未建成,桥下水坑未填平,小孩落水后,同伴不仅不呼救,还把他的衣服藏到石板下后去上网,直到晚上尸体才捞起来.
大桥现在没有施工,停了,想起诉水利局、交通局,还有同伴的父母,可否?

1、主要责任在同伴,如果已满14岁,可能涉及到故意杀人的问题,就算不涉及犯罪,主要赔偿责任应该由同伴的父母来承担
2、大桥的施工单位、开发商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尽了谨慎提醒的义务,可以减免责任
3、父母本身的监护责任不利,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主要是大桥施工单位

主要还是那个同学,在这里应该够不成故意杀人的,除非他承认想杀人,年满14岁的话应该接受刑法的制裁。同时同学的父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同学在当时,应承担互相照料的义务,但看见他落水而不去救,也没有采取一定的措施去救援,就是违反了这个义务,因此应该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没有提醒标志的话可以
父母也可以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现在小孩子的素质真让人心寒。。都14岁了 同伴落水还不救。。
也不去叫大人来。。竟然还把衣服藏起来。。
现在90后的孩子。。叫他们脑残族一点也不过分。。
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