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问题-怎样进行有效的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7:17:16
事件:
1.我在淘宝买了个3.5存SATA硬盘盒.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卖家说是我操作问题(根本不可能,了解一点电脑都知道),或者是什么电流问题什么的~(我家有二个硬盘盒,都是从这个卖家那里买的,另外一个都能正常使用).
2.我发回给卖家,他说维修好了,发回给我.我刚打开硬盘电源,马上把我家的所有电器断电,电脑硬盘也烧坏了一个,电源总闸也跳了.于是我再和卖家联系,他说不是硬盘质量问题,还是我这边的问题.我问他什么问题,他又不能说明到底问题出在那里,只说硬盘盒烧坏了(和没修之前一样的理由).

问题:
1.请问在那里能检测到底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操作问题?费用多少?

2.卖家是否可以不负责任?也不同意退款?卖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总是强调说我用过这个硬盘盒,而且硬盘盒里有烧坏,所以不能调换只能维修.试问,我没用过怎么知道质量有问题啊!!!???)

3.硬盘盒没有生产时间,厂家,工商号等其他产品信息,是否属于三无产品? 我是否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4.我想要投诉的话,请问去那里投诉?是否可以同时投诉卖家的实体店铺及硬盘盒生产厂家? 他们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

总结:
强烈鄙视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卖家~!!!真是气人,还好家里人没有被电到的.

我是淘宝卖家
  可以帮助您解答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
  商家在没有说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