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非婚生育交纳社会抚养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44:11
我和爱人在2004年12月18日生下第一个小孩,当时我们都是24岁,但没有领结婚证.2005年2月16日我们才领到结婚证.现在申请领独生子女证时计生局说共计要交纳社会抚养费47000多元,这个费用也太严厉了,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据计生局说是违反法律,我翻了我国有关法律没有说到具体办法,只说由地方制订.这样的费用我真的不想交,想不出有什么依据!

这种情况下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违法生育情形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最低的情形。具体征多少,要看当地的规定,对方说罚多少,应由对方出具依据。不出示依据你就别理他。

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