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侵占公司财产8万,未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32:17
我是公司主管,我和员工共计4人,利用职务侵占公司财产20多万,我基本分了有8万,他们每人有5-6万。我的8 万已经退回公司了,他们基本也退了。先说是公司内部处理,后又报案了。现在公司有在查,说还有不低于24万,要我们说清楚。那些钱本就是给顾客的优惠,我们只是拦截了一些,但公司要我们把给顾客的优惠全认了,那就是几百万的问题了。天天说情况,天天人单子,几个月没发工资了,家里天天闹架,我快被逼疯了。。。。。。,怎么办吗?????????
上面一个老兄说退了就没事了,但我退了3个月了,还是天天找我麻烦。。。。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单只是挪用资金的话,退还了钱,应该就没事

但据你陈述的是用优惠这种方式,巧立名目,侵吞了公司的财产.那就是职务侵占了
但是如果被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估计比较麻烦,违法所得超过5万块,属于数目较大了
就算退还了,也只能做为减刑的情节

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事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找个好的律师代理下.如果被判刑,结合情节,可以争取下缓刑或者监外执行也是可能的

如果被查出证据证明几百万都被吞了,那就麻烦了.

个人意见参考用

老板不会再用你了

你好,你能收到吗,我有事想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