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辞工 怎么才能拿到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02:11
我3个月前进一加鞋厂做收发,没签订合同,主管面试时也没说要做一年才能辞工,现在工作强度加大了,每天加班到2点,我吃不消,想辞工,可是他不让,
说不满一年不许辞工,难道我只能自离吗?一定要丢掉一个月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三种途径:
  一、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照(一)至(六)项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告知)用人单位,最好是书面通知。
  二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经用人单位同意,按双方协商结果解除合同。
  三、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期满合同解除。
  劳动者运用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避免一个最常见的错误,书面通知不是辞职申请、报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需要批准,属于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你3个月前进入鞋厂,到现在都还没与你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向鞋厂索偿从入职到现在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