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9:46:23
我母亲退休前所在单位是一家小国有企业,那时候分配住房分给我们家二间半房子(55平米),2006年单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进行危房改造,对旧房进行了拆迁,新盖经济适用房,当时拆迁的时候贴了一个通知,大致内容是说拆原二间以上旧房给80平米的新房,年龄在六十岁已上的给四楼以下(含四楼),六十岁以下给四楼以上。同意拆迁的时候签了一个协议,签协议时让交二万元钱,协议说封顶时候交五万元,余款在交钥匙的时候交,当时我母亲59岁,协议上写的楼层是四楼以上,房子竣工时我母亲已经61岁,签协议的时候也没有公布图纸,我们要求看图纸,有关领导说图纸正在批着,没有,不知道房屋的户型和面积,协议上只写明是四楼以上也没有说明是几号楼几层几室。2008年初,新房基本建成,总共有两栋楼,前面一栋(1号楼)一楼是门脸,总共有五个单元,后面一栋(2号楼)有四个单元。满以为很快就可以住进新房了,可在2号楼的东边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挖地基,又盖起了一个新的单元,至今尚未完工。
2008.6.20日贴出了通知,交余款取钥匙,盖好的房都上了锁,没交钱的不让随便看随便进,我们不知道房子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地下室是什么样子的,通知解释说新盖的那个单元是由于钢材物价上涨,为了不影响职工购房成本,在原2号楼东侧新盖一单元来补贴开发商,不增加原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交余款领取钥匙的具体程序要四步:1.先去开票处开出需交款的金额,2.自己去银行交款,3.交款回来后告诉你的楼层号楼层面积和分给你地下室的面积,4.最后去取钥匙看房。如果不交钱的话决对不告诉房号和楼层。
2008.6.15日我母亲交了余款后,知道了房屋的位置,给的是西晒的四楼,84平米,总共交了房款十二万多些,地下室给的是最大的地下室,只地下室就有14100多元,我母亲非常不满意,找到的单位,单位领导解释说是按照协议分的房,可就我们看到的并不是这样,很多比我母亲年轻的反而得到了更底位置更好的,很多拆的旧房不足二间的也给的大面积的位置好的。
我想问一下,这样不透明的分房合法合规吗?这样的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了吗?2号楼东边新加的一个单元合法吗?而且新加的单元不分给单位职工,而归开发商这样是不是合法?

阀门是最不起眼的产品了。但是他还真能反映很多事情。 买房子看用的什么阀门,就知道他们用材料的品位。
阀门分派系:目前市场上的阀门分五部分,有上海派、天津派、其它地区派、进口派、本地派。其中上海派中上海良工、上海中高压阀门用
起来不错,也形成了上海派的主流。但是在上海派阀门中,有些厂家的阀门来自温州产,购买阀门要注意质量问题。
天津派中以大站阀门和天津华特阀门为代表,用起来不错。同上海阀门比较起来,其地区所产阀门相对价格低些。而且质量
上乘,其价格可能跟当地生产成本有关。所以华北地区的客户选择天津产阀门是不错的选择方向。只不过天津人不太喜欢讨价还价。
其它地区派阀门,大都只产蝶阀或闸阀或球阀一种,而且质量上同上海和天津相比较相差很多。
本地派阀门,除了便宜,没什么优点。
进口派阀门,质量一般都还不错,最大的缺点是价格太高,并且厂家直接经销的很少,由代理商在做,所以贴牌的机会很多。
最需要辨别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