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经营 如何交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9:08:23
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饮食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在国税买有发票,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一直做销售,公司在东莞城区注册的,现在塘厦镇承包了一家食堂做管理,要开服务业发票,现每月由塘厦地税代开,开票时塘厦地税也直接扣了税.我想知道还要交其他税吗?比如此项收入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在国税交,如何交?
盼回复,急!!!!!!

肯定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你的总公司在东莞,分公司在塘厦镇,我不知道这两个地区跨没跨省,如果跨了,就要按总分机构汇总合并纳税的方法纳企业所得税,就是把收入都汇到总机构这边统一算,然后按权数在分配税额给分公司,然后就地纳税,如果没跨省,你在塘厦镇的那个食堂也只是营业执照,不是法人照得话,就不用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了,直接把收入汇到总机构那边,都在那边交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