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借条利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32:50
04年我的一个朋友的母亲问我借了两万,利息是4千元。之后她06年将两万元归还,但是并未将利息一起归还。只是写下一张欠条,说是欠利息钱四千。因为我女儿与去年上大学,我就问那老太太要那利息钱,可是她当时说暂时手头紧张,没办法换。结果今年过年前我叫女儿去要钱,结果得知老太太在去年入冬的时候去世了,我事后找到那老太太的儿子,他儿子说他要查查这件事情的真伪,要是真的,是多少就是多少,绝不赖账。可是没想到我与前日给他儿子打电话,他儿子却说他咨询过律师了,说这欠条的利息哪有那么高,律师说不用管,就是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管,现在老人也去世了,死无对证。我想请问我的这各有关借条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欠条是否合法?要是老人去世了,这部分利息钱是否该有其儿子与已归还?谢谢

1、你的债权只针对于你朋友的母亲,除非你能够证明你的债务人有遗产,该遗产被其子继承;而且你述说的时间不是很清楚,很有可能现在已经过了起诉时效。
2、4000元利息,按2年计算年利是10%,并未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之规定,不过这还要看你们的借条是如何约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注:2006年3月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39%

欠条的追溯期好像是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