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作受理决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12:16
本人在6月11日申请劳动仲裁,今天我打电话询问情况,他们却说那个接受我申请书的人因做手术住院,要下个星期出院,本来应该是5天内决定受不受理的,但是现在这种状况,他们是不是有理由延迟作决定?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打电话过去,他说我提交申请书给的那个人,现在住院,要一个礼拜出院,不是说不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递交申请给的是仲裁委员会,所以和受理人没有关系。理应在五日内给予受理与否的答复。
但是,请注意一般应该指的是五个工作日。再等等吧。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你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后,现在许多仲裁委员会都出具受理决定,而且应该以该决定作为受理的证明,所以你的应该是未受理。先等等吧,时间也不会长的

他一年不出院怎么办?你面对的是单位不是某个人。仲裁委员会应在5日内受理,再安排谁是仲裁委员会的事。不过再耐心等一下吧,去法院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