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和讨还异地欠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1:44:42
我爸跟这位欠款人一起做生意,我爸种的葡萄,此人收购葡萄,因二人当时关系甚好,此人当时没有相当数额的葡萄款给我爸,就打了个欠条,欠条上写明是因为葡萄款产生欠款三万元,也没写归还日期,因为我爸知道欠条不能写明归还日期,到期不还就作费了。这笔款到现在也没有归还,打电话,这人就说没有钱,这都是我爸一年的辛苦钱,我们想起诉他,但是这人是大连人,我又是山东烟台人,知道欠款人的电话与家庭住址,请问如果起诉,应该到哪起诉?并且起诉费用如何算?用不用请律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可,而且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起诉相对门槛更低了,只要有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借条),然后未过诉讼失效即可到被告所在地起诉,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地点也可

可以随时叫他还钱。

1、到大连去起诉。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诉讼费。

3、有条件的话最好请。

一般应该在大连起诉,除双方有约定外。法院受理费1000以下。案情简单,自己口才可以的话就不请律师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