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种不同,须要押金和身份证原件,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31:06
我一朋友在电玩城上班,押金交了500元,还押了身份证原件,顾客的消费是服务员暂收,下班之前上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请问有重庆地区举报电话或者监督电话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合法行为。

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严重违法.禁止收押金,禁止扣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