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没有飞机晚点赔偿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15:24:00
南方航空真是欺人
仗自己是垄断行业,每次都要晚点
昨天晚点近4个小时
想问懂法律的高手,或者相关人士,有没有索取赔偿或者其他什么途径维护纳税人利益的方法
顺便问问在飞机上拍空姐,照片不公开,不用于一切商业活动,算不算侵犯了空姐的肖像权
谢谢

2004年7月1日,民航总局曾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的若干规定:
  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目前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和国航等六家航空公司已经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
  航空公司也是各有各的招,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赔。但根据目前航空公司运作的惯例,延误十二个小时的话,估计会赔200~400元。不过要看情况,如果是不可抗力原因(如天气、对方机场下雪关闭等),航空公司是按规定是不赔的。
  就此看来,目前我国法律上、惯例上,对于飞机晚点对乘客的损失赔偿都是不利的。

  针对飞机延误的赔偿,目前国家并无制定统一的规定,是由国内各航空公司自定航班延误处置预案。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如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造成的航班延误才会有相应的补偿,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经济
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另外,任何原因造成航班在经停站延误,航空公司应根据需要向经停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
务和住宿场所。

飞机晚点有很多种原因.一般多于天气原因,如晚点在飞机起飞前都要通知旅客的,那样可以无条件的给您退票 至于你要求的赔偿是不存在的

不算侵犯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