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20:20
在去年,我与上司建立了朋友关系,
期间,他说某公司邀他跳槽,想我一起过去发展(是一个收入在5000元左右的职位)。
但是要交12000宿舍押金。因我刚出社会工作,表示无法凑得该笔数目,他表示可帮我垫付其中7000员。在去年6月,我在银行取了5000元给他,因当时对他比较信任,未有取得相关票据。
而今已过一年,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搪该工作。
我已知受骗。。当我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请各位帮帮我。我最近被此事弄得想找人收拾他的打算都有了!我真的笨透了。缺乏社会经验。
(我只有一份他给我的委任书,上面写了收取押金12000元,)
委任书上并无他的签名,只是在附件上有他的住址。
还有我想请问我该怎么需求帮助?
是往公安局报警吗?有什么程序。。谢谢!

这样的委任书要是没有本公司的有效的印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现在你只有通过司法手段来得到救济。
  首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法院判决要求你的朋友返还你的5000元押金,如果说你们之前是一种合同关系的话,这样的合同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不成立的,所以不能以违约之诉起诉。
  其次,民事诉讼主要是证据举证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首先由你提出你的诉讼请求,并拿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但是我要说明的是,鉴于你所说的情况,证据的证明效力对你是不利的,所以,对方会抓住这一点,说你证据不足而提出抗辩,与此同时,如果法官公正的话,会让你只提出诉讼请求,而由对方反驳,而对方一旦反驳,他们就要拿出相应的相反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反驳,如果他们举证不能的话,法官会判决你的诉讼请求成立的。
  再次,还是说证据,你的案件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所以,如果你一旦提起诉讼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你的证据,虽然他的证明效力不是很强,但是,最起码那个委任书上面的地址还是存在的,这也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因为虽然委任书无法律效力,但是上面的法律事实是存在的,法官会酌情考虑的。 但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上面说了,要是法官让你进行举证的话,对你是不利的,因为你所持有的证据是无法足以使法官产生自由心证,而判决你胜诉的。如果出现上面我说的情况的话,你胜诉的希望还是有的。
  至于你说需不需要报案,我认为你还是直接起诉为好,公安的办案效率你也是知道的,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那时候一过诉讼时效,那你再想要回就不可能了。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证据不足,可考虑:
象这种人,怕的就是二球,你偿妨采取一些表面过激行为,但注意度

就凭委任书就OK了!!一切由法律解决!!

1、不要轻易去挑战法律的权威,建议不要鲁莽行事。走法律程序吧
2、委任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如果是手写,可以直接起诉他。可以报警,最好找他的时候和他吵起来,然后直接打110,说诈骗,否则你的数额比较小,经侦队不会处理的。
2、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拿着这个告诉你现在单位的有关领导,说他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