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冤枉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11:03:55
有个图书馆的老板说我撕书,但我没有撕啊,我就那样和他说,但凭我怎么说他都不听,一口咬定是我撕的.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啊?

如果不让你赔偿的话就别理他,说了他也不信。

如果非要你赔偿就让他拿出证据。现在已经不是先认定你“有罪”再证明你清白的年代了,而是说你有罪的人要负责举证否则你就是清白的。

一笑而过
解释有的时候苍白无力,相信你的人不需要解释,不信你的人怎么会听你的解释?
There are no accident.

他如果太过分你直接110,他说你撕书要人赃具在,光凭口说没用,除非你的手上或者衣服口袋里有撕掉的那页!
除非你拿回去的书借的时候你没有看清楚,结果还书的时候中间缺页,但你毕竟拿回去,没有当场证明的权利,你就有可能要负全责!

是图书馆还是书店阿?/
是书店就好办啦~~大声呼叫吸引群众,引起他们的注意,然后要那老板交出证据~~~一般来说,要是莫须有的他就会适事凌人~~~

让他拿出证据,实在不行,大度一点,把这本书买了!

那你让他拿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