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债权,它与一般债权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07:55

税收债权债务理论的引入,使税收法律关系被界定为债权债务关系.然而,税收债权作为公法之债,毕竟有不同于一般债权的特性.

国家对税款的征收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将其称为税收债权.当国家征税的权利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收债权原则上优于其他债权.这种税收优先权只是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在其与担保物权竞合时,只有以设置先后来确定优先顺序,应将课税核定时间作为税收优先权的设定时间.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包括两类:一是税收债权人,一是税收债务人.税种法的规定仅确定具体税收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依据,至于何种人需具备何种条件方可成为税收债务人,税法并无明确的规定,学术界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借鉴私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税收债务人的主体资格构成要件应该包括税收权利能力、税收行为能力和税收责任能力三方面,据以明确纳税人的负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