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外伤需要赔偿四百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53:29
公司领导先说侮辱性的话,我在他脸上打了一拳,后来他就来打我,在我身上打了几下,有点破皮,他的脸上有淤青。后来公司要我全额赔偿医药费四百多。我想问下我和他的责任怎么判定,他的医药费我应该全额还是百分之多少合适?还有他是否作出了多余的医疗开销,那点伤有必要花四百多医药费?

两个人互殴的话,如果没什么严重后果,应该是自己治疗自己,不该收医药费,不过,你们公司领导以公司的名义处理你一下,就让你交钱算是比较人道了。。。。

他是公司的领导,就算是他不对,你也要赔钱,除非你不干了,你当时又没有报警,在这方面肯定是你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