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计算工资是否违法,哪个部门能够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12:32
我们公司计算工资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月薪为1000元,那么一月份是31天,实际出勤了25天,那么就是1000/31*25=806.45元;如果二月份是28天,同样出勤也是25天,那么就是1000/28*25=892.85元.我们没有休息,没有法定节假日,休一天扣一天,下班以后加班按一天的工资除以8小时,加几个小时的班,给几个小时的钱.老板说这叫月薪日工资.
我们每个月发工资都是打到工资卡里,人事部门按你打卡的天数和请假的天数算出出勤天数,直接计算出工资打到工资卡里,不让我们核对和签字,也不发工资条,只有每个月去银行查,才知道到底开了多少钱,问一下,哪个部门能处理一下,处理的方式一般是什么?如果只能企业警告或是处罚,对我们员工没有一些补偿措失的话,我想不会有人去举报的,这样还要丢掉饭碗.

第一次听说这种算法。没有法定节假日就是不合法的。法定假日是要给两倍工资的,节日是三倍工资;加班也是双倍的。关键你有没有你们公司给你的证明你月薪是1000元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工资条上注明月薪是1000?如果没有的话,你应该要先拿到证明材料

不合理。如果执行月薪,每月的计算工资的天数劳动法是有规定的,你们老板的算法是违法的,如果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公司要补你的加班费和工资。

你老板太刻簿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员工愿意去你们厂上班

不过,现有私人老板都各有计算方法.这样计算,肯定是不对的.现在要投诉,要实名制的.有点麻烦.如果大家团结的话,就好办.

你们有签劳动合同吗?这个是不适合劳动法的,每个月应该有法定休息日的,加班也要付双倍的工资,这个应该是归劳动部门管的

这样的计算方式不对,每月的平均工资是按20.92天计算的。你是在上海?每月出满全勤最低工资不得低于960元(拿到手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