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想抚养孩子(10月大)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48:38
由于感情不和,想离婚.孩子10个月大.孩子现在在女方家里抚养.男方每月提供生活费.千元左右.可是女方最近想把孩子交给男方,并不提供生活费.(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理由是孩子耽误事.
又不想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起诉的话,会怎么判决女方?

是谁不愿去办离婚手续啊,是女方吗?那是证明她不想和你离婚!如果是你,都不想在一起过了,还担心通过什么方式呢?
建议你们之间的问题先解决后再来谈孩子的问题吧!!
起诉的话得有原因,原因是感情不和的话会调解,就看你们两个人了,不愿调解的可以由法院解决,但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还没有断奶或太小,但女方也可以选择不要,抚养费的问题那就看你们双方的经济收入了.

从你所说的看:从法院上判 ,孩子会判给男方的,因为男方有经济能力,法院会考虑到对孩子成长最有利.
若是男方坚持,女方须定期给孩子生活费的,但女方目前没固定住所,没工作收入之前是可以不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的.---离婚后,各自又成家,若男方经济一直大大好于女方,女方坚持不给,男方也是无奈的.
除非男方有自己名下的财产,则要分割给女方后,若女方无力承担抚养孩子的,则要从分割的财产中扣除!

你们有没想过来这样对小孩伤害多大.不要因为你们现在的种种原因影响小孩一辈子呀!好好想想吧!结婚不是一切就是为了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