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警一分局(王警官,警号:071413)处理学生被车撞伤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52:33
成都市交警一分局(王警官,警号:071413)处理学生被车撞伤合理吗???!!!

小孩子(已经满12周岁)在上学的路上,路过行人道到中央时,被右转车撞伤,成都市交警一分局(王警官,警号:071413),成都交警判定为只赔到医院医疗费,这样处理对吗?我是一名军人,远在祖国边防,家人无法照顾,作为人民公仆,你们是这样对待军人子女的人身安全的吗。如何你家的人被撞,别人花钱贴上药就走人,你满意吗!!!!!????

不知道具体情况哦!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你怀疑有舞弊行为可以申请复议,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听说可以申请复议。

具体情况不是您在这里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的,否则就不用法院、公安的存在了。如果您不满意,像楼上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交警其实是无权“判”对方赔多少钱的,交警主要是做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可以主持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事人当然可以不接受调解,另行协商也好,起诉也好。像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不严重,而且双方的责任认定你也没有说,还不好说对方能负多大责任。如果只是到医院简单处理一下伤势,当然不会产生什么误工费、护理费什么的。交警的工作也很辛苦,他们处理事故在宗旨应该是希望化解纠纷,你这样把人家的警号公布出来,而且是带着这样情绪化的语言,让不了解事实的人首先就对人家抱有偏见了,这样其实有点欠妥。
我是很尊敬军人的,优待军属是良好的社会风气,我想大多数人都完全赞同。但并不是说军人家属被车撞了,就要人家赔得倾家荡产,如果是罪犯的儿子出门让车撞了,难道就该撞?楼主知道家人出了事故,心里着急我们也很理解,我们的和平生活也是靠你们守护的,我尊敬军人,对你们不能照顾家人,以及作出的许多牺牲也表示感谢,也请你们放心,这个社会是有公道的,不会像你想像的那样黑暗。
呵呵,偶然看到这个问题,虽然是多年前的了,也忍不住发表一下意见。希望不要嫌我啰嗦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