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将一个骑电瓶车的撞了,导致搭车人死亡,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赔偿吗?如果有最多需要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25:24
受害者是一个40岁的农村妇女,有一个子女已满18岁。现在判定由我和骑车人负同等责任
现在交警协调下来大概需要赔付10万左右,但死者家属还要求6万的精神赔偿,交警协调精神赔偿2.5万,家属不同意。请问10万的赔偿我和另一责任方该怎样分摊。

你的责任按照理论上应该和受害者对等,甚至更少,但是关于赔偿问题,全 靠自行协商,如果对方是农村户口则宗赔偿金在15万左右,城镇则是25万左右。你占一半左右,所以自行协商,当然这个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根据各地的人均纯收入等有关。
精神损害谈不上。
这种事情和当事人协商最好,当然如果对方无理取闹,也不用担心对方诉诸法院,因为判决赔偿上面也就和我以上所说的差不多

如果死者搭在你的车上,那么你要付一半责任。对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失。如果搭在他的车上那么你要承担少部分责任(百分之十到二十)并且对方无权要求精神损失。

还是公了吧,那样可以少很多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