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因为金额不对给作废了,但是对方有传真件,并用传真件进行了抵扣,该怎么办? 急死了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35:45
对方用传真件进行的抵扣,可是我已经在系统里给作废了,该怎么办?会不会罚款?汗啊,因为和业务员没沟通好,结果导致现在这样,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还是上个月的事,现在我还能对外开发票吗?

正常情况下,传真件能够认证吗?应该不能的。要么是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要么是附有已抄报税证明单。
已经认证是不能作废的,如果你符合作废的条件则错不在你而在对方。对方不具备抵扣的条件,即使经过认证也不能抵扣,在申报时应当作进项转出。
已经作废的发票又认证了,在税务机关比对时会“比对不符”对抵扣方进行检查,如果抵扣方没有申报进项转出,将由抵扣方税务机关处理。

传真件能够认证吗?
这你就不懂了,现在网上认证,只要信息正确你手工输入信息都可以认证.

发票对碰后应该不通不过的,主动向对方说明情况,退回来重开.

你公司出好情况说明给他,叫对方尽快和所在国税联系,如果到查到的时候会比较麻烦,会去对方公司查帐的.

应该不会。因为你已经作废,而对方抵扣。所以在税局做发票比对的时候会发现,然后会去问已经抵扣的公司,抵扣的公司就会找回你们,重新换开发票了。
补救的话,你主动联系对方,要求换开发票,就可以了。

给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