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上飞机安检后,也在下飞机提取行李前,箱内物品有被翻和遗失物品,应怎样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53:49
2008年6月20日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坐的是从广州白云机场飞往成都双流机场的。早上进机场、换票、放行李、10:30上飞机、心情还是很激动的。只是很不满机场安检人员粗鲁的翻我的背包。我回来后发现我的行李箱在机场也被人翻过:打开箱子,里面是乱七八遭,最重要的是我刚买的数码相机只剩下了相机包被压扁在行李箱里面,放一旁的已被整理整齐的相机盒也被打散开。另外箱里有一个打火机也不见了,会不会是安检出打火机时,就随手打我的相机给拿出来了?

有关行李、保险的规定:
(1)随身携带物品: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免费行李额: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3)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
(4)不准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重要文件或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5)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号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
(6)行李的赔偿: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7)行李声明价值: 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8)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包含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可以向航空公司投诉

首先,一定要说的就是现在不管随身携带还是托运,都不可以携带打火机或者火柴了.这个出了明文规定.希望楼上的不要误导大家!

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2008-05-26
民航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2008】3号),规定旅客一律不允许随身携带打火机和火柴登机。鉴于打火机、火柴放入手提及托用行李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为保障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