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上废弃减到的东西是不是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17:30
重法律上来说

一片平静的天的说法有错误。
所谓无主物,在法律上的定义为物主明确表示不要的东西,比如说扔在垃圾堆里的东西应该算是无主物。
而如果掉了钱包在大街上,该钱包能算无主物吗?明显不能算,这样的东西只能算是遗失物,拾得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严重的构成侵占罪。
地震废墟上捡到的东西,我认为应该算是遗失物而不是无主物。

不是,如果地震废墟的东西是废墟主人特意放在某处,你去拿了那就算偷窃

对于无主物,其中遗失物、埋藏物,最终至少是会归国家所有,但废弃物这样的无主财产,我国对其不强调所有权,可以先占取得。

在我国,先占取得只适用与法律对于无主财产的归属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法律如果有特别规定,比如无人继承的遗产,就应当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能先占取得。

像这样地震的废墟上的东西,要具体分析是否算是废弃物。一般来说,如果物主都死了,这些财物都算是无人继承的遗产,最后是归国家所有的,但如果国家没有采取控制这些财产的措施,可以算是废弃物。

如果物主没死,那就不用分析了,物主都可以追究拿财物的人的责任的。

所以,地震废墟上拿东西,第一物主已经死了,第二不是国家会去收集的,不算偷。

就算不是偷,也是不当得利。也应该受到谴责。

不算

不过刑法有规定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但是告诉才处理,所以只要这物的主人死了就没问题

不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