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别人抵押了假得房产证,这样算不算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58:16
我老豆借了20多万给一个朋友,对方写了借据。还用房产证来做了抵押,房产证是真得。但是后来得知他是用真得房产证给了我老豆,然后又去挂失了他得房产证,转手卖给其他人。这样的案件算什么?去公安局报案了。警察说要我们自己去抓当事人,警察这样办事?这样算不算诈骗案。?
现在人都找不到。警察叫我们自己找人。草。

这种算是欺诈行为的一种,但是像这种情况最后找到当事人,然后起诉这个您老豆借钱的人,只要他能证明这个房子之前在您老豆那做过抵押,这样您老豆的钱就能回来了~!!

  是的,属于欺诈的,属于诈骗的。
  利用伪造的房产证提供抵押从而骗取他人借款的行为,如果借款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附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察是这样的,能推就推,从来不主动办事,除非上面压下来才动下子,可以以诈骗案报案,那警察要不立案你就给市政府留言,我试过,很热情的,办事也负责任,就在市政府网站上留言,留下电话,他们会给你打电话的

是典型的诈骗。起诉是没用的。自认倒霉吧。

我不是律师,但我认为这不构成他欺诈你,只要你手里的借据是他亲自签名并且借款发生在挂失房产证之前,你手里的房产证是有效的,他欺诈的是房产部门.你可以起诉他还款,通过法院促使房产部门吊销他手里的假"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