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合同中写有包办房产证一项,请问过户的费用买方还需要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21:22
合同是2006年签的,到了2008年6月份才拿到房产证的,但是要过户给买方,合同中有一条是包办房产证,现在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买方还需要出过户的费用吗?我需要给买方房产证以外还需要给哪些证呢?

你的合同上是这样写的,当然你就要出相关的费用啊!现在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在一起的,你合同上只写给他办房产证就只用给他办房产证就可以了
其实过户不需要什么费用的,就只需要土地权属调查费和房屋所有权更名费.关键是二手房交易时要产生很多税,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你包税,那就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相关的税

一般情况下过户时,过房费是买房出的。除了房产证还有土地证。
我家的房东像你这样 顺顺当当的过户就好了!不会因为增值见钱眼开!

当然需要给人家房产证了,要不怎么过户啊,如果是市局的房子还有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