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执行探视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51:12
我的一个朋友与她老公离婚后,老公故意不让她看孩子,如果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探视权,她前夫仍然是拒不执行的话,法院也只能是对她前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并不能把孩子带过来给她看,请问是这样吗?那如何才能让她享有探视权,她们离婚协议书上是写明有探视权的

1、确实是不能强制执行探视的,因为它涉及第三方即子女的人身权,在我国的执行体系中一贯认为人身权不具有强制执行性。想象一下,一群警察冲入前夫家,把孩子抢出来装上警车送去前妻那里,这太离谱了。
2、一直有人呼吁建立更强有力的保障制度,比如直接剥夺前夫的监护权,把监护权转给前妻。但目前的法律不支持在执行阶段直接变更监护,,变更监护权需要一个较长的诉讼过程。
3、目前只能通过法院先上司法拘留。如果还不行,就上拒不执行判决罪,那就是犯罪了,等前夫被抓后,申请变更监护权。

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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