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哪个要承担总公司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40:53
总公司欠钱了,分公司和子公司哪个要帮还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它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所以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分公司承担。

分公司
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由总公司支配

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