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全国新农村建设实施委员会的电话和地址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12:02:05
请问全国新农村建设实施委员会的电话和地址是什么?在线等,急!

看看这个:

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
工作程序(暂行)
全国新农村建设实施委员会(下称农建委)成立于2007年11月,是组织和推动国家新农村建设事业、强化农村工作的直接实施单位,也是强化“三农”领域专家协作的组织机构。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实施,农建委制定了《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经国家批准,按照县域试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全国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为规范县域试点工作,理顺选点、设点、试点工作流程,农建委制定了《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工作程序(暂行)》,请有关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表明合作意愿
1、沟通对接。根据农建委制定的《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对试点县的选择和设立,将采用网上招标与各地省政府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点。全国2862个县级单位可通过农建委网站了解《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和试点县择取相关条件及投标程序。通过农建委网站邮箱提出应招申请(模板见附件一)。农建委按照县域试点选址标准和招标程序,对应招县级政府予以回复。接到回复后,应招县级政府领导携相关书面资料,赴京与农建委及其业务执行机构进行对接和沟通。
2、统一认识。双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出申请的县级政府向农建委及业务执行机构——北京安尔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尔发公司)发出邀请,由农建委组织专家赴该县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当地的实际状况,与县领导(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调研、座谈和论证,就是否列入县域试点计划,达成共识。
3、签订合作意向。双方取得共识后,首先由县政府选派专业职能部门官员与农建委的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实质性磋商,拟定双方合作工作提纲;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模板见附件二)。
二、确立合作关系
1、完善手续。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或意向书后,当地县政府将《实施方案》与合作备忘录或意向书一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应出具决议文件,为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奠定法律基础(模板见附件三)。
2、设立机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具审议决议文件后,农建委将应招县(市、区)列入“全国新农村建设县域试点计划”范畴,出具批复文件,双方共同派员组建“____地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