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判离吗,有强制的可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19:21:18
如果一审不判,再起诉要隔多久?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当然可以判离。

如果没有新的事实与理由,需6个月。

1、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一审不判离,判决6个月后可再次以相同理由起诉离婚,如果理由不一样的话,不受6个月的限制。

法院当然有权判决离婚。

一般一审都会调解
想离肯定能离了 只是时间问题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