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发票的开立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42:32
大家好!有问题需要你们指点一下!
如果出货日期在5月30日,而工厂开来的发票6月份,那外销发票(出口发票)的日期,开什么时候比较好啊?
那如果这个月货出去了,次月才付款,收到工厂开来的增值税发票,那怎么操作呢?外销发票的日期,按出口报关当月,还是增票开来的那个月。如果是必须在报关日当月的话,那不是涉及到一个问题,票面显示购票时间晚于销货时间。这样会不会影响退税呢?最近的这个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啊?

出口发票以申报报关日期为准开具,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只用来申报退税时计算期限 。
  出口发票设计的初衷是统一出口发票的样式,但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无法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出口专用发票,所以现在只能用来申报出口退税时使用。因为有国家的文件要求必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目前各地执行也不一样。

  一、根据国税函[2007]1150号文件,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为规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加快退税单证审核审批进度,现对外贸出口企业的申报期限作如下调整:各外贸出口企业要改变申报办法,一月申报一次,截止日期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外汇核销按原规定执行。

  二、目前部分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滞后,影响了审核进度。为此,特别强调增值税发票开具要及时,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具体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违反者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以上规定从5月1日起执行。

  注:这是浙江省的规定,不知道你们是哪里的

出货时/出货后都可以.

出口发票:

我们公司规定就是开在报关日期之前

一般来讲,出口发票日期是早于开船日期的。因为装货完毕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