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我被人高上法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5:48:16
因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书是我负全责,对方先将我告上法庭,但我现在发现事故认定书上的交通警察的名字不是当时处理事故那名交警(有证据证明).且认定的事实也有问题,上面说我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的机动车造成的事故,但我的车的经车管所年审合格的机动车.请问我能胜诉不?
谢谢!
是当事交通警察当场签的另一名警察的名字,请问一名警察用另一名警察的名字前的认定书在法律上是否违法。谢谢!

保险够用就无所谓,保险不够用如果事故认定书确实有问题可以信访事故责任事宜,要求重新认定。

胜拆不太可能,但对方胜不了.证据不实

重新鉴定,如果是新车,可以中止诉讼,和卖车的先打官司。交警签名与否不影响认定,很多情况是中队长签名,小弟只是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