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私自藏有枪但不是我的是朋友放的 自己又是自首的判几年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6:23:33
1、既然自首就必须说明枪支的实际来源,能说明来源,又是自首,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免于刑事处罚的,也可以是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罚款了事;
2、如果不能说明来源,那就不是自首,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也不会太重,7年以下了。
20年
那么严重啊
谁说二十年啊
我查查法条
《刑法》128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
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
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
的规定处罚。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是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对于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三者的区分 ,上述司法解释的第8条明确解释了“非法储存”、“非法持有”与“私藏”的界限——不是从量上而是从行为方式上进行界定:所谓“非法储存”是指明知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而“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这表明,三种罪行不是从数量上区别的,而是从行为方式上进行区别的。
大概就是1、2年吧
可能判缓刑
甚至免除处罚,如果告诉警方事由
呵呵,那不叫自首,你要是没有犯过错误的话,你把抢交给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不会与什么罪的,还会表扬你。但是你要是不会说话的话,你就接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