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关于劳务派送及用工单位辞退被劳动者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09:36
我是2008.01.28日于劳务派送公司(A公司)订2年的劳务派送合同,(至2010.01.29日止,试用期是2个月)派送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是B公司。
现今(2008.06.25)用工单位(B公司)因订单下降要于我解除劳务关系!(也就是不要我了)要将我退回劳动派送公司!(理由如上:订单额下降 需要裁员)

请问:
(一)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B公司)是否有权与我解除劳务关系?

(二)用人单位(B)就算与我解除劳务关系,那用人单位(B)因给我多少经济赔偿?

(三)我于用人单位(B)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仍和劳动派送公司(A)有合同关系?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的 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 是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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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达人帮帮忙~~~~急啊!!

1.B公司与你并无劳动关系,谈不上解除.
2.如果A单位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能就要不到经济赔偿.因为你的劳动关系建立在A公司/.
3.对的。你从B公司出来后,与A公司还是有劳动关系。
4.依据的规定也是法定的一些企业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为你违纪,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依照你目前的处境,我给出两点建议,
一,如果B公司已经提出与你解除关系。那么你可以回A公司要求A公司再给派遣到其他公司,如A公司不给派遣或暂无合适的。那么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至少不低于当地最低公司标准的工资。即使你不上班.
二.可以查下你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情况是由哪家公司发放的,如果是银行卡发放查下这个卡是A还是B公司,如果是B公司一直给你发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你和A签的这个合同没有履行过。所以我们认定你是和B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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