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57:59
我租了一间门头房从事服装经营,房租交了一年的,但现在只经营了四个月就遇到拆迁,房东只我退还剩余房租,其他一概不管。房东这样做合理吗?是否应该对我做一定的补偿啊?法律在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吗?希望懂的朋友可以对我这件事做详细回答,在这说声谢谢了!

问题的关键是: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或是协议上有没有与之有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遇到房屋拆迁或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无法入住的,房东不承担责任,只需退还剩余房租之类的

如果有这条附加规定的话,那么房东这样做也不为过,但是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先和房东协调,让他给你一定的损失,如果协调不成功的话,那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这件事.

合同已经签了, 合同就是个凭据 对双方的利益都重要 这次是你毁约了 所以优势就在你房东那边了 所以他做的决定还是有依据的 因为有合同 即使投诉你也回输的 朋友我说真的 可能刚才回答不好 我改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