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解决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00:53
我是农村的,去年年前结的婚。因为是别人介绍的可能结婚的也比较仓促,她从结了婚就天天往家跑,一直就没在我们这边呆几天,还无故失踪了一个多月,她平时都和我家要钱。结婚的时候给了她2万礼钱。可现在她干脆就不来我家了,问她怎么了,她说不怎么,我这和没结婚有什么区别呀,已经很长时间了,我没耐心了,实在忍受不了了,只能离婚了。我爸妈怕她受委屈,把4间房子都给了我们住,他们搬到别人家的老房子里去了,不知道离婚的话这财产怎么分呢?谢谢了!很着急!
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是不是说我在我们登记前买下的家电,家具也都不属于共同分割的财产了?是吗?谢谢了!还有,我现在和她说她都什么都不说,就说不怎么,那我是不是只能起诉了?双方谁先提出离婚对于分割没影响吧?起诉的费用多少啊?谢谢!

看你的情况,你们基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登记结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后获得财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房产如果属于你们登记结婚前父母的,而且是农村的宅基地,那么还是归你父母,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其他的收入,如果是结婚后获得,那么离婚时平均分配。
  对于彩礼,如果离婚很难再要回。因为法律规定,除非是几种特殊情况,彩礼不能要回。如果你们没有财产,子女,愿意协议离婚,可以协议后到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只有起诉离婚了。

  附参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看了这么多 你不用给他什么 但是你亏了2万。。。。

只能是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