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信用卡恶意投支,银行一开始说我是其联系人,半年后说我是其担保人,要我还钱,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31:34
以前的朋友办信用卡时“联系人”填的是我,但我们已有2、3年没有联系。现在他恶意透支1万多,银行去年11月打电话给我,让我履行“联系人”的义务,我已和银行说明自己知道的情况,并说明自己已有2、3年没和他联系过。今年2月左右银行另一个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给我,要我履行“联系人”义务,我也向其说明情况。今天一个自称是银行聘请的代理律师的人打电话给我,她突然说我是其“担保人”,要我来还这笔钱。为什么之前都说我是“联系人”,现在告诉我是“担保人”呢?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办?银行这种行为算骚扰吗?请大家帮助,先谢谢了。

1-银行卡申办时确实有“联系人”和“担保人”之分,但两者权利义务相差极大,即使是“联系人”也不过紧急联系只用,并不承担任何关于债务的连带责任,银行也没有权利在要求您必须作什么。要知道,目前信用卡申请中的“联系人”是申请人主观填写的,所谓的联系人本人甚至都没有被银行或申请人告知过自己成了某人的“联系人”。

2-您可以要求银行出具原始的办卡凭证,核实清楚您的法定义务。如果银行无理取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