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无房拆迁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8:30:43
我与母亲的户口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但是有户无房(非农业家庭户),户主是我母亲。房子由我舅舅住着,产权证不太清楚,应该是舅舅的。有说可以得到人头费的,有说不可以的,不知道哪种是准确的。
我母亲婚前曾在此居住,离异后也曾在此居住过,但时间并不长,据说我姥爷去世的时候,曾说过有我母亲一间半的房子,但是并没有正式立遗嘱。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拆迁的话,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金?能否为自己争取到些什么?(家里和舅舅关系不是太好)如果不能的话,那户口岂不是根本没什么作用?
例外如果我结婚后,单立一户,是否能立在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上?
希望有好心朋友可以给出准确答案,非常感谢!

房屋拆迁补偿,从名称里就可以看出,是对房子的,补偿由房主也就是房产证上的登记人领取。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姥爷的名字,那么你母亲是有继承权的,可以向你舅舅要求属于你母亲应继承那部分房产的继承权,当然补偿费也就给你母亲了,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如果房产证上是你舅舅的名字,那就没你母亲什么事了,除非你能证明这个房子有你母亲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