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销售处是否单独做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01:18
我们公司是个工业企业,公司有专门的销售门头,但工厂距此比较远,公司的会计和管理人员都在销售处上班,我想请教一下,该销售处还要单独交税吗?做账的话要工厂一个帐这里一个帐吗?请详细说明!谢谢!

根据会计法,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一套经济核算帐目,销售处作为企业的一部分,不需要独立建账,但是需要建立一个部门的帐目,提交公司经济核算部门,以便并入公司的财务账目。至于纳税,一个经济核算单位作为一个纳税单位,销售处不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单位,不要单独交税,根据国家税法,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为纳税单位,销售处不属于这个范围

如果你说的是一个正规的公司或工厂,销售部门是工厂的一个部门,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它也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销售部门的账务,一定要纳入工厂统一核算,绝对不会也不可能有独立的财务。
但是,有的工厂把销售部门独立出去,叫个别的名称,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为一个独立法人,这样,那个销售公司就会有自己的财务了。
不知你的公司大不大,是否正规公司,如果是小公司,家庭公司,私营公司,那就难说了,反正“肉烂在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