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愿意报道一个家庭主妇和全国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打官司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32:16
我的对方当事人请了据称是全国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个律师在法庭上讲了很多没有证据的言论,我后来拿着庭审笔录投诉到此律师事务所,他们回电邮说“律师使用1)委托人陈述的事实;2)一个月之后的判决结果作为证据。”
律师事务所实际上专门为大公司撑腰,欺负老百姓。所以,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要将他们投诉上法庭。
在我投诉之后,我们6月27日又上了法庭。这次对方律师完全收敛起来,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撒谎。但是,我还是对第一次他的恶意侵害耿耿于怀。

案件的事实是由法庭来查明的,真的假的由法庭来判定,律师可以向法庭举证,可以为自己的委托人辩护,如果你认为律师的陈述虚假,你可以向法庭举证证明。所以,即使你投诉律师也是没用的,还不如自己也请个律师呢。

其实,在法庭上是可以撒谎的(但是不能伪证),关键看法官是否认定撒谎的事实了。因为法庭认定的事实是证据证明的事实,而不是客观发生的事实。

希望你能好运,证据规则就是这样,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这是理论界讨论的问题,实务界只管操作就是了。所以,一旦涉及诉讼,不请律师是要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