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公司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1:41:24
公司的法人资格主要指什么,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企业集的成员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而它
本身不具有?
是不是所有类型的公司都承担有限责任?如果
不是,哪类不是?

一: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二:

企业集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因为法律有规定任何一个集团成员及集团组织本身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企业集团本身并没有营业能力,无法实施营利活动,失去了作为独立商主体存在的根本,自然也就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一个集团成员及集团组织本身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那所有经营活动由谁来支配呢?? 就是集团成员,所以集团成员是法人,它就依法享有法人资格。

三:

有限和无限的具体含义是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是指在用你所投入的钱还完债款就可以了。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的规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承担无限责任。

另外再来说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这两种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上市.
人们经常看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个名称,可不一定明白两者到底有没有区别,区别究竟在哪里。我所在的公司也存在这种情况,有的成员单位称“有限责任公司”,有的成员单位称“股份有限公司”。这可难坏了公司的“秀才”们,他们在起草或修改文件时常常出错。请教领导或同事“为什么有的有责任,有的无责任”,答案五花八门,莫衷一是。后来奉命审年鉴,年鉴可不能出错,就下工夫研究这个问题,总算弄明白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制企业,公司股东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