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3:16:25
我爷爷老私房拆迁后补了700元钱,82年还建公房一处,后由我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每月房租由我父亲交现留有单据,爷爷奶奶在世时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两老分别去世已有20年和10年了,我父亲也在2006年因癌症去逝了,现在三个姑姑要求分房产请问他们要求合理吗

不合理
房子这么长时间没有争议说明那早已属于你父亲的财产
你父亲的财产你姑姑是没有权利继承的

不合理
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说明房屋归父亲所有,父亲去世后由第一继承人也就是你继承。其他人都没资格继承。

你妈妈呢,还有兄弟姐妹吗,如果人都在就凭你爸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如果办理到你名下,所有别人要写明放弃继承权。
你没提到你妈,我有话直说,如果你妈是和你爸离婚的,要有离婚协议书上此房产的处理情况,如果和你爸一样的情况,一样要开个证明。
公证办好了,去税务局报税,交税后再去房管局过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