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急急~能给出根据么?5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2:16:38
某金矿在采用化学方法提炼金粉时,将有毒废弃物(矿渣)排入河道内,造成水污染。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县水利局在得知该企业向河道内弃置矿渣的行为后,依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也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的处罚。
法律问题:县水利局对该企业的处罚合法吗?

一个行为只能处罚一次,县水利局对该企业的处罚不合法

不合法,一事不再罚(相同理由)。

合法 水利局是政府下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在你违反相应的行政法规下可以对作出行政处罚

县水利局有权做出罚款的处罚,但是已经处罚过的再处罚就是不合理的

这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需根据企业向河内弃置矿渣行为的严重性,如果该行为导致河道堵塞,损坏防洪设施,县水利局就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