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致富门路怎么与法律相矛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05:51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上面没有准许养蛇,但是央视上却大量的介绍某某养蛇致富了! 这不是很矛盾吗? 请问这是为什么?
我现在想办证,林业部门就说依法不办?

NO,NO,NO
你理解错了
文件上不让养野生的
央视上播的是家庭养殖的那种
就好象野生的大马哈鱼不可以吃
但是家养的可以吃
不破坏生态平衡的

你要办什么证啊?
如果是养野生动物
当然依法不办了

我上网看了那个通知,里边还有说:
除上述列名物种外,对因科学研究、动物园观赏、医药卫生等特殊需要进行驯养繁殖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
蛇应该属于此范畴。
规定的那些野生动物的利用有很大一部分是食用,所以养蛇用于食用应该也是可以的。只要按照规定做好申报及检验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