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不动产权属的碰撞(拜托啦,我只有这么多分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26:27
某甲有一处房产,后某甲将该房子租给某乙,其后又向银行借款将该房子抵押。借款期满后,某甲不能偿还债务,银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抵押财产,法院通过拍卖公司将该房子进行公开拍卖,某丙中标,法院遂裁定该房子贵某丙所有。由于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原承租人拒绝向某丙支付房屋租金,理由是某丙没有房产证。但根据《物权法》28条规定,法院裁定生效即意味着所有权发生移转。请问高手,某丙现在如何维权,由没有具体规定?谢谢

物权法有效,法院生效裁定可以对抗房产登记,如果他不付钱就起诉他违约要求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关系

丙可以拿法院裁定的拍卖书,标的书去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

变更产权后可以让乙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