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中因为个人违章操作引起事故责任自负”符合法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0:27:49
即将实习了 学校主任叫我们写一份安全保证书 其中有一条是请家长写上“若在实习中因个人的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责任自负”这样做符合法律吗?

第一 学校让你们签订这份“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实际上也没有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如果你在实习中一旦发生意外,学校有过错的,你仍然可以向学校主张赔偿。
第二 另据《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因此,如果属于“工伤”范畴,学生可按此规定维护权利。
所以你和学校签的协议无法律意义,只要事故责任不完全是自己的,也就是说学校没有完全准确告知操作方法而造成的事故学校有责任。

符合,但是安全问题,是要经过专门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