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与小金库如何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26:42
某局为一家企业在业务推荐上提供帮助,并以协作费的名义收取回扣300万元,这些钱都进入了单位小金库,并用于为职工发放福利。该局主要负责人是否违纪或违法?如果违法,改如何定罪?

回扣和小金库都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该笔资金包括两种违规行为。一是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国家规定这外的费用或好处费,其收取的300万元属于乱收费。按此问题,由物件检查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责令停止或纠正乱收费行为;
??(三)责令将全部非法收费款退还给交费单位或个人。无法退还的,由物件部门予以没收。当年无力退还的,由财政部门扣减其翌年的行政事业经费;
??(四)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直接责任者出以罚款;
(五)吊销《收费许可证》;
??(六)建议监察或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发没款,由物价部门缴同级财政。

另外,此笔收入没有纳入预算资金核算,又发了出去,应限定其收回款项,无法收回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单位领导人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看来撤职是少不了的

属于商业贿赂。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