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29:02
上个月,我朋友盗窃了他们公司一些废弃的东西去卖,大概价值有1万元吧,现在我朋友已经没在那边工作了,突然警察找上门要他去进行调查,后来做了笔录就回来了,他很担心,因为他以前坐牢过,刚出来1年,再被抓的话会很严重的,他想去找他们老板私了,赔偿他们的损失,请问,这样可以不再让警察追究下去了吗?如果还没立案的话可以去取消报案吗?或者说东西找到了``这样可以吗?
还有一个就是我朋友还没被抓到,现在警察是说我朋友有嫌疑,还没有证据证明就是他做的``
如果他老板说东西已经找到了,这样能销案吗?

按照法学理论,盗窃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私下解决,也不能以为返还财物而撤销立案。即使老板答应不报案,因为侵犯了社会利益,公安机关仍然要立案侦察,10000的财物应该已经符合盗窃罪的数额。

如果老板说找到了,不是被偷的,是自己疏忽,公安机关如果马虎点,可以撤销案件,然后把老板骂一通。但是如果碰到严格的话,按照理论,是不能撤销的。

首先要弄清楚你朋友那的那些东西是不是公司已经扔掉的废品。如果是,那么这些东西就属于无主物,即已经没有所有人,你的朋友拿走这些东西不算违法。如果不是,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盗窃了。
如果真的是盗窃,那么就属于犯罪行为,刑事案件是不能私了的,即使你朋友的老板同意也不行。(当然,如果还没有报案就另当别论,这种事情也是不告不理的)
卖出去的东如果追回或者你朋友主动赔偿损失的话,是可以考虑减轻处罚的,盗窃一万元的物品是比较严重的,加上你朋友的前科,有可能会判刑。所以如果对方已经报案,最好是主动补偿那公司的损失,以减轻处罚。
理论上不能销案,不过现实里确实有时可以,只要公安机关疏忽,因为有时候盗窃是很难破案的。

只要私了就没事的,可以消案,我朋友也有类似的事,只要公司老板说东西找到了。就什么事都没了。真的

既然警察已经找到你朋友了,那说明老板已经报案了。要想销案几乎不可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