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保险这样算欺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1:43:42
我2004年3月16号入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当时公司业务员让我加入几份长泰安康保险,介绍时会所对我很有好处,让我入了19份,每年交一万一,我连续交了四年,后来因资金紧张,第五年没有按时交,超期三个月。今年六月二十四号我去复校交钱,业务员让我到医院体检,体检结果血糖7.3,血脂5.3,其他均正常,但是就这样不给我复校,说我身体不合格,让我退保,以前交的四万四千元只退了两万八千二百元,请问这样合理吗??相当气愤!

根据你现在的情况,确实,由于你目前的保险已经离正常的保险交费日超过了三个月,一般情况下,保单交费的宽限期为两个月(60天),目前确实,你的保险已经中止,但一般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不过此时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进行重新的核保(也就是你现在遇到的,要你重新体检),而现在保险公司说由于你的体检不合格,不给复校,从程序和法律角度而言,保险公司并没有太大问题,但必须提醒你的是,保险公司说你体检不合格,必须出具相关的正式书面证明,具体说明拒绝复校的原因。同时,像你这样的情况,你现在可以这样做:
  1、如果保险公司说你的血糖和血脂指标不合格,而拒绝复效,那你可以先进行相关治疗,在两年复效期内,等到指标合格后,重新宴请复效保单。
  2、如果觉得不想再要这份保险了,那就只能退保了。退保可得到的金额是保单的(保单价值),由于你交费四年,那你的保单价值是保单价值表中所列的相关年数的保单价值。(你可以看一下,自已保单上所附有的保单价值表)
  3、必须指出的是,现在当时的业务员要求你退保,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说句实话,该名业务员对你是相当不负责任的,因为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做一份保单所获得的拥金是三年,每年得到的数额不同,该名业务员当时要你投保19份,从数量角度看,就不太合理,(好像多了些,给我一种强制推销的感觉)同时,我不知道,当你由于经济紧张不能按时交费时,该名业务员有没有及时提醒你,或为你提出操作建议。
  4、现在你可以做的是,记录下这名业务员的展业证号码(一般保单后附的投保书上都有业务员的展业证号码)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诉,或直接向保监会投诉。
  我是平安公司的内勒人员,当时考出了代理资格证后,并没有做业务员,不过相关的保险知识和业务惯例都十分了解。上述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很难过的告诉你:这只是业务员没给你说清楚,是业务员欺骗了你,太平洋公司是按规定做的.我去打听一下看能不能追究那业务员的责任.